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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20!中止20?


職棒是被逆襲還是能逆轉勝?

今年職棒(中華職棒聯盟CPBL)20年總冠軍賽堪稱最戲劇化的一年不但完成職棒史上最長一役的壯舉,更創下天文數字的失誤次數,在兄弟苦撐到第七戰逆襲未成,則統一獅順利拿下中華職棒聯盟20年總冠軍也完成隊史上的首次三連霸,在敗者永不放棄雖敗猶榮,勝者苦苦追趕最後如願以償,看似一個美好的結局。沒想到歹戲拖棚,連中職長久以來未能徹底解決的亂像-打假球、簽賭案也來軋上一角,最後有可能成為結束中職生命的最後一根稻草。




偵辦、追查虞有瑕疵?
在目前案件皆已進入司法程序,就不隨著各種媒體為了新聞搶版面且在未經證實下對案情、球員…等言論恣意延伸,且全案尚未明朗卻作出對單一事件片段性、即時性的報導易導致社會大眾產生更多的疑慮。黑象事件已對於聯盟、球團及球迷造成嚴重傷害,為不再造成不必要之二度傷害。就以最近一次所發生的黑米事件(米迪亞暴龍隊打假球案)而言,也是直接與間接導致中華職棒,從六隊減為四隊的主因,從板檢(板橋地檢署)在去年12/23偵結起訴,職棒聯盟也隨即宣佈在12/31要舉行「特別選秀」(針對剛解散兩隊的所屬球員),表面上看起來,所有風波事件即將告一段落,緊接著配合職棒20年的到來,一切都能夠重新的開始?從黑米事件當中,可以再次證明政府的公權力,絕對有能力防堵、杜絕簽賭介入職棒此一單一案件偵辦的效率來看,從米迪亞暴龍隊涉賭案即將偵查終結時獲得另有不法集團疑似串通球員打假球訊息,立即分案著手調查,初期未有明顯事證,惟經長期蒐證並交叉比對相關情資,逐步發現可疑犯罪情節,且為求向上追查源頭及鞏固犯罪事證,未馬上發動大規模偵查作為,此為偵查案件所需,並非以案養案。







又犯罪情資經立案偵辦,承辦人員即須嚴守偵查祕密,否則須受刑法洩密罪之處罰,因此也無知會職棒聯盟或涉案人員所屬球團的可能。檢調只是缺乏專責的專責組織專門負責此種案件的偵辦,以及現行法令對於組織性簽賭及打假球的刑責的寬鬆與不足,根本難以嚴懲威嚇有心人士的染指現役球員行事共犯結構的犯罪體,這讓公權力往往重複扮演收拾殘局的角色而因為職責所在不得不而出現最後草草了事,總是無法去蕪存菁有效的在事前預防犯罪的產生事後減少彌補已產生的傷害。犯罪案件的追訴犯罪不是『目的』,檢察官知悉遇有犯罪應主動偵辦且法務部王部長清峰於職棒20年總冠軍賽首戰開球時致詞說要給『職棒一個乾淨的空間』,那麼理當以維護、支持中華職棒為前提,那為何承辦檢察官透過媒體竟然語帶調侃的說『中職玩完了』?不是未偵察先審判嗎?是否有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對這種不妥當的行為,造成社會大眾的誤解難道不需負起所應有的社會責任?且板檢新聞稿所述『自98年4月份起即知曹錦輝多次與經營職棒賭博的幫派份子『雨刷』於有問題的比賽前接觸,從而懷疑曹錦輝涉及不法行為』,則法務部暨所屬機關為何未本於中華職棒大聯盟、各球團與法務部、檢察署之長久共識及過去互動慣例,在98年4月時,即知會中華職棒大聯盟及相關球團自行處理,防患於未然?怎麼可以不動聲色,任憑『黑道份子打了數場假球』欲置中華職棒於死地?這樣對國家社會有好處嗎?是檢察機關應有作為嗎?兄弟象要求全部被指涉案球員必須據實陳述,並本於刑法無罪推定原則委請律師為球員辯護;由於部份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在媒體上未審先判,涉案球員為明志,一致表示願意接受測謊,作再進一步調查訊問;被指涉案球員亦是國民,應受保護法律上人權應有的保障。





而此次除有外界對板檢(板橋地檢署)養案且坐視不管任其案情發展的質疑,板檢針對此所發出新聞稿指出,質疑未於知球員涉及簽賭案之初知會球團,坐視犯情發展,疑似「以案養案」除謹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及最高檢察署訂頒之「檢察、警察暨調查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之規定,在維護公共利益及保護合法權益之前提下,僅止於新聞稿所載內容,並無違反偵查獨立原則。惟部分媒體為迫使板檢出面澄清,間接達到探知偵查內容之目的,擅自以「檢方表示」、「檢調透露」等名義,逐日刊載例如預告何人何時將接受調查,何人於偵訊中之供述如何,影射何人涉案等等內容不實之報導,嚴重誤導社會視聽,並使外界誤認本署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本署除表示遺憾外, 也希望媒體留給承辦案件人員不受干擾的辦案空間,儘速將案件偵查終結,以達毋枉毋縱的目的。再者蔡政宜(綽號「雨刷」)集團自98 年5 月至9 月間起之中華職棒第20 年例行賽球季期間,多次透過事先合謀之球員在比賽中,以故意投易打球、投四壞球、守備佯裝失誤、在進攻時故意揮棒落空遭三振出局、隨意揮棒打擊遭接殺或封殺、打擊時不出棒打擊等方式(即所謂打放水球)操控比數,致使所屬球隊輸球或雖贏球但比數未超過對手若干分等比賽結果,進而詐取高額賭金,事後並交付賄款予相關配合球員。其等涉有詐欺、賭博等罪嫌,情節至為重大,檢察官追查後,發現事證明確,隨即向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並於98 年10 月26 日指揮臺北市調查處、中機站及高雄市調查處人員,兵分29 路,分別前往涉案相關人等之住、居所等處所搜索,並依法將涉嫌相關人等10 餘人傳喚到案,檢察官將對本案之相關犯罪事證深入追查,擴大偵辦。






比賽未盡全力就是放水!
由此可知經常以無「證據」與「公權力」,只能眼睜睜的讓假球謠言滿天飛的中華職棒,該全力向政府爭取的,就是一個能安心打球的環境,不是通過抵稅、各式補貼以增加各財團的投入意願,而是通盤完整的政策面去支撐一個健全的職棒環境,使球員、球團免於恐懼在場上發揮,這本來就是在職場上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改善職棒環境的前提而非議題。況且國外職棒明文規定,任何球員、與聯盟或球團相關之個人,別說是真的收黑錢打假球了,未盡全力就是放水 美國職棒明文規定:同意輸球、企圖(默許)輸球或未盡全力比賽等,以上行為用台灣的講法就為廣意的「打假球」!將被聯盟判永久錄用之處份。日本野球機構オフィシャルサイト(NPB)對「放水球」的定義,也與美國職棒大聯盟(MLB)大同小異:在比賽中故意落敗、企圖輸球或未盡最大努力贏得比賽時,同樣會被永久逐出棒球界。就算只是接觸或遭引誘,而未立即通報聯盟者,都可能被處以永久失格之最嚴厲處分,反觀這次有許多球員明顯「知情不報」,雖然能夠抗拒惡勢力的威脅利誘,已經實屬不易,但也不該被外界吹捧成另類的悲劇英雄。但換個角度來看,黑米事件(米迪亞暴龍隊打假球案)時為什麼大家都「知情不報」?除了這次的米迪亞暴龍隊是球團高層之外,也再次證明聯盟的「安全小組」,能發揮的功效極為有限,導致這些知情的球員寧可「冷眼旁觀」,然而是誰讓「安全小組」綁手綁腳,難以發揮它應有的功能呢?絕對不單單只是公權力的問題,而是聯盟的各球團,不是嗎?有人作了很妙的比喻,依現在球團凌駕於聯盟的架構,想讓聯盟的安全小組去「辦大案」,就如同要公司的保全人員,去抓該公司老闆的不法是一樣的困難…。在這先天不良(檢調),後天失調(各球團)的職棒環境光靠球迷的熱情和一次次的原諒如何能夠走的長遠。









檢討、究責!
歷史之所以不斷的重複上演,其過程往往是由檢調或媒體「發動」,然後球迷與社會各界震驚,接著聯盟發表熟悉又制式的聲明稿,再來就是開記者會道歉、呼籲、重申、澄清等…,接下來的步驟,才是讓悲劇連年發生的關鍵,那就是這麼多年下來,發生大大小小數也數不清的醜聞之後,從沒有人為因此負起責任?表明就是從沒有人覺得自己該負責吧?所以中華職棒到底有沒有救?要怎麼救?台灣的國球有沒有振衰起蔽的可能?如果還是循歷史的軌跡「再混一次」,就算中華職棒能得過且過苟且偷安繼續的打下去,那只是有呼吸而已,並不算是真正的活著,也早已失去存在的意義。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中華職棒每年都要召開至少一次「搶救座談會」,今年在票房持續下跌、奧運又失利…也循例舉辦,例行的座談會負責會議記錄的人不必那麼辛苦,只要把過去幾年相關的座談會或立法院的職棒公聽會紀錄拿來影印一份,或是乾脆拿舊紀錄抄一抄,內容肯定大同小異其實座談會是不是老調重彈,行禮如儀並不是重點,關鍵在於「然後呢」?「結果咧」?也就是座談會、公聽會、記者會開完…,等下次再發生事件問題再重來一次 座談會、公聽會、記者會,球迷急呼職棒加油再加油…,接下來就不斷的一次又一次的循環。職棒改革無非是聯盟、球團的改革,到球迷的期待、球員工會的成立…等先訂出幾個目標或工作,然後全力去達成,更務實點,一次就做好一件事,也就對了。別在深陷冗長的會議、缺乏具體目標或時間表的計劃、窮忙瞎忙又一事無成的制式泥沼。





現在最迫切的目標始終認為讓台灣職棒由盛而衰,並且隨時會產生致命危機的,就唯有「簽賭問題」,正因為它的複雜難解,才更需要集中力量來解決,否則聯盟每次都呼籲政府要重視,但究竟要哪些單位來配合?哪一些法令要修法以配合執行?哪些政策面、產業面的配套措施尚順制定?一切的一切都要有計劃性的來推動與施壓,相信只要結合球團母企業經營、政府政策、立法的配合,再加上全國廣大的球迷之力量,在幾乎年年都有選舉的台灣,怎麼會找不到「最佳時機」來一步步爭取呢?況且就連最基本讓球員安心打球的環境都無法達成,更遑論如改革體制和未來的棒運的發展,但「簽賭問題」絕對是台灣職棒的當務之急,也是最容易凝聚人心的共識,如果只能選一件事情來努力,解決簽賭問題誓在必行。





黑象事件應該是個「起點」,而不是「句點」,雖然這些問題都是各國發展職業運動的「必經過程」,而殊途同歸的是要如何重新再出發。







1996年-黑鷹事件
台灣職棒史上首度簽賭事件爆發,數十名球員遭收押、起訴,台灣職棒界進入前所未有的黑暗期。
1996年發生職棒簽賭事件後,時報鷹隊的部份球員受到了嚴重的打擊,使得時報鷹隊雖於1997年06月奪得上半球季冠軍,球員卻無緣打下半季的球賽,下半季球賽由中華職棒其他六隻球隊的二線選手組成二代鷹,雖然二代鷹在總冠軍賽贏得二連勝但最終不敵味全龍隊,使原本一片看好的鷹隊無緣奪得總冠軍,在二代鷹球員歸建後陣中只剩兩三位球員的時報鷹在1997年11月主動提出停權一年後,於1998年9月宣布全隊解散。

黑道挾持球員事件 (1996年~1997年)
黑道挾持兄弟象球員事件
1996年8月兄弟象隊四連勝首役輸球後,球員陳義信、洪一中、李文傳、陳逸松、吳復連五人在下榻飯店遭黑道人士挾持,質詢比賽是否有放水行為,吳復連的頭部並被槍柄打傷。
黑道挾持三商虎球員事件
1997年8月三商虎球員林仲秋、陳該發、克龍、周德賢、大衛、高登、利多L.R在下榻的高雄星辰飯店遭到黑道威脅,要球員在後來的比賽配合他們放水。

1999年11月08日:三商虎隊宣布解散。

1999年12月13日:味全龍隊宣佈解散。

2000年受簽賭案影響,職棒比賽球迷流失,觀眾人數創歷年新低,全年平均每場1676人。

2003年01月13日:中華職棒聯盟與台灣大聯盟簽署合併協議書,並更名為中華職棒大聯盟。

2004年12月
1996年起纏訟長達八年之久的黑鷹事件職棒簽賭案,在高等法院宣判後落幕。

職棒簽賭事件 (2005年)
職棒十六年2005年七月底在La New熊隊與統一獅隊的比賽中,球員陳昭穎被警方帶走,平息已久的職棒簽賭案再度爆發!但在各方矚目職棒簽賭案的同時,竟爆發出負責簽賭案的檢察官徐維嶽因涉嫌貪瀆而遭到自家人拘提,也迫使第二次職棒簽賭案不了了之...。

職棒簽賭事件 (2007年)
2007.08月底中信鯨球員曾漢州表示曾轉交黃貴裕、紀俊麟、陳健偉、鄭昌明每人30萬元。球團原先決定5人即日起禁賽,開除已承認收錢放水的曾漢州、紀俊麟兩人,另外3人因堅持未收取任何不法款項,最後起訴12人,其中吳健保被求刑6年,中信鯨鄭昌明、黃貴裕、紀俊麟、曾漢州、陳健偉各被求刑6個月。。
2007.08.28 針對聯盟停賽及政府接管等輿論,中華職棒召開緊急領隊會議,做出「不停賽」決議。
兄弟球團領隊洪瑞河於記者會表示,該隊球員若五人以上集體涉賭,將立即解散球隊。
2007.09.15 為消弭職棒簽賭,兄弟象領隊洪瑞河建議若球員涉賭,其球團需連坐罰新台幣1千萬元。



職棒簽賭事件 (2008年)- 黑米事件
2008年10月檢調單位兵分22路搜索米迪亞暴龍隊球團辦公室與球員宿舍,懷疑球團與林秉文集團勾結,併合資購買誠泰隊,疑似球團直接涉入簽賭放水案。並在球賽中以詭侷的調度來進行放水的事項,是歷年簽賭案中牽連最高層級的一次,本案由於涉案人員全是米迪亞暴龍隊的球員或球團管理階層,所以又稱「黑米事件」。球員陳元甲與陳克帆坦承犯行。施建新遭到飭回,教練吳昭輝與總經理特助郭德志遭聲押。中職會長趙守博宣佈自米迪亞暴龍球團「停權」,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決議將米迪亞暴龍棒球隊「除名」。

2008年11月02日:中華職棒十九年統一獅隊對決兄弟象隊總冠軍賽,場場滿場,七戰下來累積96825人次到場看球打破歷年來總冠軍賽球迷觀眾人數,收視率也創下新高。

職棒簽賭事件 (2009年) - 黑象事件
2009.10.26 檢調單位兵分廿九路逮捕涉嫌簽賭之集團成員,並搜索兄弟象隊球員宿舍,另外La New熊隊與興農牛隊球員宿舍也遭到檢調問話,晚間前兄弟球員莊侑霖、前誠泰代訓球員陳其宏與前La New球員黃俊中分別遭到約談。
2009.10.27 於凌晨零時複訊後,將涉嫌擔任仲介的莊侑霖(原名莊宏亮)、黃俊中,以及集團主謀蔡政宜(綽號雨刷)、集團成員黃仁義、余則彬、張宗傑等六人,以涉有詐欺、賭博等罪嫌,向法院聲押獲准。
2009.10.28 檢方傳喚九位現役職棒球員到案說明,其中除蔡宗佑為證人外,其餘八位均列被告。經訊問後,於晚間飭回曹錦輝、張誌家、謝佳賢、李濠任、柳裕展、汪竣泰等六位球員,另兩位球員(兄弟象隊投手王勁力、吳保賢),檢方認為有串供、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2009.10.29 王勁力與吳保賢經院方認無羈押必要,駁回檢方聲請,於凌晨四時許無保釋放。檢方於本日再度傳喚兄弟象隊現役之李濠任、朱鴻森、黃正偉、買嘉瑞、郭一峰等五位球員,於是日晚間將近十一時,各以十萬至廿萬元不等之金額交保候傳。
2009.10.30 檢調今約談兄弟象隊黃榮義,後以十萬元交保候傳。
黑象事件仍在偵辦當中。

上述所有事件之內容參考自當時各媒體之報導,僅作為台灣棒球事件發展歷程參考,所有末被執行者均本於無罪推定之原則,其所有刑之偵查、訊問、審判、刑之執行均依法院正式判決書為準。
















此次中職(中華職棒聯盟CPBL)僅存的四隊為職業運動安排賽程的最低底限和職棒元年相同,也是真正的存亡之際,如果兄弟象隊真的不玩了宣布解散歷經風風雨雨的20年就嗄然而止,令人不勝唏噓。洪老也可以不須急著作決定,職棒停賽一年就所有瑣碎的問題或具體的目標和未來的發展一切的問題在停賽一、二年中配合政府公權力將問題一一解決,球員則專心備戰亞運、世界盃、洲際盃國際賽,等職棒休兵一、兩年,打假球毒瘤完全被隔絕、根除之後,再覆賽。









已經20歲的台灣職棒,就該像個成年人勇於面對,才能讓今年這麼不美好的結束,成為另一個棒球傳奇的開始…。究竟是厄運的結束?還是另一個悲劇的開始?終就其待台灣棒球能如浴火的鳳凰再次翱翔於天際…












台灣國球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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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kac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